10月15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近年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着力破解项目审批慢、审批服务堵、项目落地难等发展性难题,从制度层面探索构建政府工作部门的审批工作新模式。尤其是2016年以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以行政审批工作“走在前列”为目标,以国务院“放管服”工作为工作主线,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行“大部门体制”行政审批模式,走出一条“谋划先行、批管分行 、标准运行 、多方共行、防控并行”五行并举的审批改革路子。
确立新审批理念,定位审批大格局
据了解,成立行政审批处后,推行集中审批办理,从体制深处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理念,倒逼“审批资源”和“监管资源”双向集中,实现工作理念从“官念”向“信念”的转变,全委系统97%以上的干部从事政策制定、批后监管工作,仅有不到3%的干部从事审批办理工作。
定位审批大格局。科学确权后,推行批管分离,明确行政审批处审批事项具体办理职责,实现审批处工作从“管理”到“办理”的转变,年均办结审批事项5000余件。
构建审批新格局。确立“1+5+N”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审批效能,与审批承诺时限相比,审批平均提速60%以上,实现了政府工作从“重批”到“重管”的转变。
通过坚持谋划先行,定机构、定方案、定人员
据悉,抓好顶层谋划,稳步推进改革,定机构抓推进,定方案促落实,定人员保运行,实现起步稳、开局好。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撤销“房地产业处”,成立“行政审批处”,承担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的勘查、论证、检验、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批决定送达和许可证件发放管理工作,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批后监管工作;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管理改革的方案》、《行政审批工作规则》两项基础性改革文件,确立了“批管分离、批管联动、权责清晰、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明确了“政策制定、审批办理、批后监管适度分离”的改革方向,从制度层面界定审批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边界,科学确定政策制定、审批流程设定及审批事项的办理执行、批后监管三方面工作的权责主体,行政审批处集中承担19个业务部门5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
通过标准运行,建标准,优流程,促统一
突破以往办理机制束缚,整合划分业务类型,科学设置办事流程,厘清各段审批责任,形成标准化审批格局。统一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制度》,分类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操作标准》52项,强化培训,严格执行,以审批办理标准化促进审批规范化;确立“三个相近”分类标准(受理条件要相近、办理流程要相近、审批时限要相近),将审批事项划分为资质类、工程许可类、登记备案类3类,分别成立业务工作组分类推进审批工作;对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统一管理和设定,划分为即收即办类和限时办结类,在程序上将网上办理环节压缩到最短,在时间上将内部流转时间压缩到最低,有效节省企业商务成本。对即收即办类,网上审批流程统一设置为:受理并审核——办结,共2个环节,由受理人当场完成;对限时办结类,网上审批流程统一设置为:受理——审核——批准——办结,共4个环节;分段办理。实施“纵向分段+横向分段”串并联审批,“纵向分段”是指从受理到办结的前后流程中,各个办理环节都有不同的人员串联负责,“横向分段”是指对关键的审查环节进行再切块,在横向上由几名不同的人员并联办理。
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通讯员 刘静雯
[编辑: 焦琳]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