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超过退休年龄无法参加职工社保

2017-10-20 08:07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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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昨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刘卫国参与在线问政,就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为网友解疑答惑。

  有网友问“过了投社保的年龄还可以投吗? ”针对这个问题,刘卫国解释,根据相关规定,若目前已超过退休年龄(女满50周岁,其中本市户籍55周岁,男满60周岁),将无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可以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保障中心参加居民养老和居民医疗保险,保障相关待遇。有网友对门诊统筹签约查询的方式还不太清楚,据介绍,目前门诊统筹签约查询有三个途径,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 “网上办事”-“个人办事”-“个人查询”根据提示进行查询;可以通过手机下载青岛智慧人社APP查询;参保人可携带本人社保卡至青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现场进行查询。根据规定,门诊统筹签约变更需参保人携带社保卡向原签约社区办理变更手续。

  网友提出 “在异地交纳社保后期转到青岛工作,如何办理社保续交和迁移,非青岛户口。”刘卫国介绍,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在青岛市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了正规招用工手续后,即可由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就业,需将养老保险转入我市的,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应到原参保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我市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在我市参保所在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参保地社会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我市参保所在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也就是说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只要提出申请和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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