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26日消息 10月23日,记者从中韩街道食安办了解到,近期,43家已完成备案的食品摊点业户将收到《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据悉,食品摊点备案工作继续进行,业户需准备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和一张1寸彩照,有疑问可打58515752咨询。
工作人员在食品摊点备案
根据新“三小”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摊点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提供身份证、住址、经营品种、健康证明和联系方式。自9月开始,中韩街道食安办开展食品摊点备案工作,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完成了43家食品摊点的备案工作,近期,这些摊点业户将获得《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备案后便于对食品摊点进行监管,有助于保障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如是说道。
工作人员在食品摊点备案
半岛记者获悉,食品摊点涉及热食类、冷食类食品、糕点类、自制饮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等多个经营项目,而且流动性很大,备案起来有一定难度。考虑到食品摊点业户时间有限,前期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都是一大早到北村早市找业户做备案登记,但往往要跑两三次才能完成备案,后续还要时常巡查以便了解摊点的变动。该工作人员提醒,食品摊点备案时需要准备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和1张一寸彩照,有疑问可拨打58515752咨询。
通讯员 苏静 记者 王君莉 实习生 李阳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