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英锋
10月28日,强制亲职教育与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研讨会在成都召开。记者从研讨会了解到,自2016年试点以来,成都共对176名涉罪未成年人、11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开展了128次强制亲职教育课程。据了解,对于多次拒不参加强制亲职教育的家长,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后果严重或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启动立案程序。(10月29日《华西都市报》) “亲职教育”的概念来自于德国,将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作为一项专业要求极高的职业来看待。亲职教育旨在为父母提供与未成年子女成长与发展有关的知识,增强父母教养子女的技巧与能力,使之成为有效能父母。而“强制亲职教育”强行要求涉案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接受专业的教育指导,是国家公权力强制介入干预家庭监护的一种方式,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强制亲职教育”提供了支撑。开展亲职教育乃至“强制亲职教育”于法有据,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父母有接受亲职教育的义务,公检法等国家机关有实施“强制亲职教育”的法定权力和责任。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文·马歇尔讲过一段话:当我们种下的花没有预期中长得那么好时,不要只怪花,而是要从种植人等方面寻找原因。大多数涉案未成年人都来自问题家庭,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早早沾染上不良习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家庭教育的缺失、错位有着直接关系。
“强制亲职教育”让家庭教育从私事变成了公事,为未成年人多撑起了一把权益保护伞,彰显了社会责任。希望成都等试点地区进一步探索“强制亲职教育”的路径和经验,也期待国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法将“强制亲职教育”推广为通行全国的规定动作、标准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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