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广江
去年六月,河南南阳市小贩李业强在四川宜宾兴文县一村庄卖窗帘时,被村民误当成人贩子而遭到暴打,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近日,在兴文县人民检察院的积极调解下达成刑事和解,村民共赔偿李业强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李业强自愿放弃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11月2日《成都商报》) 12万元的赔偿能否抚平受害人的身心伤害暂且不说,六名村民付出的代价也令人唏嘘。据报道,赔偿金多是东挪西凑借来的,当地村民总觉得这笔钱赔得冤枉,甚至有人认为打人是“见义勇为”。这样的结果是我们不愿看到的。近年来,类似暴打“人贩子”的乌龙事件并非个案。群众心底朴素的正义感固然值得肯定,但动用“私刑”则与现代法治思维背道而驰。
本案的根本原因,是村民法治意识的严重匮乏。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普法宣传,让法治在村民心中落地生根,进而外化于行,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避免“人贩子”频遭暴打的乌龙剧。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