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市南区人社局将于本月15日前开始受理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岗位开发补贴申报工作。本次补贴申报范围为市南区注册用人单位,符合本年度新招用青岛市户籍(居民户)应届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实现首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月通过金融机构支付工资报酬、申报补贴月份人员仍旧在岗等条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期限为6个月。招用毕业生的报到证、就业登记、保险缴纳应为同一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到单位注册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
城市信报记者 尚青龙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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