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山东工伤保险基金将实现省级统筹“五统一”
11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全面启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方案》,明确了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时间表、路线图,确定到2020年全面实现“一调剂、五统一”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一调剂、五统一”是什么?2017年底,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2020年,实现省级统筹“五统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按照《方案》,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整体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10月底前,各市按时上解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现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范围内统收统支。到2017年底,重点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完成基金上解任务,初步运行调剂金制度正式运行。2018年-2019年进行第二阶段的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制定《山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行办法》,并做好政策培训、信息系统整合等准备工作。在第二阶段,将依托“金保工程”整合现有资源,以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为载体,实现工伤保险信息管理功能,整合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参保权益信息查询、经办管理等网上服务;以全省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为契机,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基金管理办法。计划2018年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和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推广,2019年组织试点。第三阶段全面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五统一”政策,规范运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健全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各市不再保留储备金、调剂金。成立工作督导组,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省级统筹。
《方案》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省级统筹的实施,将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需要成立由部门分管局领导担任负责同志的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同时加强政策培训,确保市、县两级工作人员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贯彻政策,保障统一工伤保险费率、统一支付待遇标准等工作的落实。新锐大众 记者 徐超超 张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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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