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法院昨晚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 标的额70余万

2017-11-17 07:3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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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将两名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报道

  半岛都市报11月16日讯 听见法官敲门,老赖王某某的父母赶紧让他穿好衣服,躲进厕所里,对法官谎称不知道去哪了。这一细节还是没躲过法官的火眼金睛,被从厕所带出来。16日晚上,崂山法院开展集中清理老赖行动,共计拘传被执行人5人,标的额70余万元。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市中级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秋风行动”。崂山法院认真贯彻“秋风行动”精神,于2017年11月16日晚间6时许打响“秋风行动”集中执行活动第一枪。本次执行行动主要针对“民间借贷、银行小额贷款、劳务合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金融、涉民生”等相关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晚上9时许,崂山法院执行法官来到王家村被执行人王某某家里。因为村里的路比较崎岖,执行法官沿路向附近的村民打听路线。5分钟后,当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家门口时,听见里面有人说赶紧穿衣服,法官要来找你。随后,王某某的母亲打开了门。法官进入家里之后,王某某的父母说他并没有在家。法官仔细查看了一下,唯独厕所的门是关闭的。法官询问了一下,谁在厕所里,王某某的父亲说是他的儿媳妇。但是当法官打开另外一扇房间的门时,却发现他的儿媳妇在房间里。随后法官敲开了厕所的门,王某某从里面走了出来。

  据介绍,被告王某某,家住崂山区王家村661号。2011年10月17日晚上7时许,王某某开车载着原告谢先生出门,车辆与桥头发生了碰撞,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原告谢先生脚部受伤。王某某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最终,经崂山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某赔偿原告谢先生各类费用共计219000元。其中保险给付以及从银行扣除以后,总共还拖欠10万余元。但是,法官屡次去寻找,他都说没钱。最终,执行法官将王某某带回法院。到了法院,王某某表示仍要考虑一下。如果仍拒不还钱,执行法官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处罚。

  本次行动,崂山法院共计拘传被执行人5人,标的额70余万元。其中1人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共计15.5万余元;2人指定还款计划,承诺按期还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其余2人拒不履行义务,被依法拘留。

  据介绍,此次执行部署周密,准备充分,执行人员配合密切,灵活应变。下一步,崂山法院将在“秋风行动”期间,加大执行力度,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震慑被执行人,提高执行质效。

  ■相关新闻 市南法院强制执行东方贸易大厦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刘洪伟 张钰 报道

  半岛都市报11月16日讯 11月16日,市南法院继续推进“秋风行动”,集中执行力量对青岛东方贸易大厦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2016年2月,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接到青岛东方贸易大厦有限公司职工投诉,企业已近一年未给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经查明,该企业自2015年5月起便没有缴纳社保费。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于2016年2月底向该公司下达了《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补缴。期满后,因青岛东方贸易大厦有限公司仍未补缴,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便于2016年10月向市南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作出的青社北险通字[2016]第012号《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市南法院于2016年11月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市南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青岛东方贸易大厦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统查,除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胶州路140号的房产外,未查询到其他财产,法定代表人谢某已不知去向。且上述房产因涉及他案,已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评估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无剩余案款供其他案件分配。

  为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威慑力度、推进案件进程,11月16日上午,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前往青岛东方贸易大厦有限公司,对其办公场所进行搜查,寻找可执行的财产线索。搜查期间,青岛东方贸易大厦有限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与当事职工代表达成了初步补缴意向,双方将于近期对具体补偿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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