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高危生产企业缴"强险" 禁止摊派到员工

2017-11-22 13:41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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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11月22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10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自2017年11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省开展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其中明确规定,保费由企业缴纳,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山东试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市场”防控风险

  大众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对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经济赔偿的责任保险。保险的范围既包括投保的企业从业人员,也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费用、应急抢险救援、事故处理善后费用,也包括医疗救护、财产损失、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既是贯彻中央文件,也是执行我省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行动,是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社会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它的特点是强调各方主动参与事故预防,积极发挥保险机构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管理功能,运用行业的差别费率和企业的浮动费率以及预防费用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与保险的良性互动。

  2016年山东9000家企业投保,3成保费用到防灾防损上

  当前,我省正处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仍处于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期,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特别是我省产业结构偏重,化工、矿山、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比重较高,道路交通里程长,建筑施工量大,渔业生产规模大,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多、安全风险大,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突出。

  我省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从2007年起试点至今,已试点9年多了,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了适度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机制、安保互动机制和费率调节机制。2016年,全省试点范围内企业投保近9000家,保费收入9400多万元,累计保额约1100多亿,赔偿2000多万元,用于防灾防损方面的费用近3000万元,对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化解企业安全事故风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担政府救助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这为新一轮在八大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保费明确由企业缴纳,禁止摊派到员工身上

  《通知》提出,试点期间,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财政奖励制度,各级财政可以按照退坡机制为强制实施安责险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行业领域和全面推行安责险的化工行业企业提供保险费补贴,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尽快实现全覆盖。同时,要求各地应当在安全生产财政资金投入、信贷融资、项目立项、进入工业园区以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

  《通知》规定,保费由企业缴纳,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投保安责险,既是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怀和保障员工权益的具体举措,也是企业转嫁因安全事故导致的经济赔付风险、提升自身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保障,因此,企业不能将这种责任转嫁给员工个人,必须由企业来支付。(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王宗阳)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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