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民生采暖用气 要无条件予以保障

2017-12-19 07:2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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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12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煤改电”“煤改气”没到位的允许使用煤炭取暖。只要是民生用气,无论是合同内还是合同外,都要无条件予以保障。

  以确保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针对近期北方供暖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8日说,“煤改气”到位的要确保供气,包括提前和超出原有改造计划已实施改造的新增用户,也包括之前因种种原因尚未落实供气合同的用户,只要是民生采暖用气,都将确保供应。

  “供气有缺口的地方要认真落实‘压非保民’方案。也就是说,只要是民生用气,无论是合同内还是合同外,都要无条件予以保障。”孟玮在国家发改委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同时,各地要确保用气用电安全,尤其是农村地区。

  孟玮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居民供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宜油则油,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煤改电”“煤改气”没到位的允许使用煤炭取暖,全力保证煤炭资源供应,保证燃煤供热机组正常运行。有条件的尽可能做好洁净煤供应工作。目前不具备条件的要尊重当地群众的取暖习惯,以确保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

  坚决查处恶意囤积、抬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至11月份,全国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09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9%。其中,国内天然气产量13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5%;进口天然气增长28.9%。

  孟玮当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因工业生产、燃气发电、化工等领域用气需求较快增长,加上“煤改气”需求增量较大,天然气消费量呈现两位数增长,比上年增速快12个百分点,比前五年平均增速高8个多百分点。

  孟玮指出,要立即开展天然气市场价格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针对近期天然气价格特别是华北地区液化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孟玮介绍,发改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协调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千方百计增加资源供应,加强运行调度,稳定市场预期。二是部署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部署天然气主产区(港区)、主销区等地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召开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维护行业价格秩序。三是立即开展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专项监督检查。部署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市场巡查,重点检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孟玮表示,发改委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据新华社等综合整理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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