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14时许,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大泽山镇东岳石村北侧的村村通路上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晃晃悠悠地驶过来,民警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来到驾驶人高某某面前,闻到他满身的酒气。在检查过程中民警了解到,高某某今年55岁,莱州市人,中午在他老丈人家喝的酒,喝完酒就骑摩托车来平度东岳石村的一家石材厂办点儿事,没想到被交警查了。
民警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对高某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将其驾驶的摩托车进行暂扣,然后又带高某某至平度市大泽山医院抽取血液做进一步检测,高某某面临的将是刑事处罚。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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