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取消行政级别 济南800多所学校不再有"官"

2017-12-22 09:24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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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12月22日讯 21日,济南市编办主任张强到12345热线接听市民来电,听取了市民关于机构编制工作、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记者获悉,济南市编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将济南市8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全部取消行政级别。

  

 11月29日,槐荫区110名中小学校长摘“官帽”,成为全市首个完成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区县。(资料片)

 

  事业单位是政府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据张强介绍,围绕事业单位改革,济南市编办今年研究确定14项改革重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主要进展包括:清理73家“僵尸”事业单位,稳妥有序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将全市8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全部取消行政级别,积极参与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在36家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推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对公立医院、高等职业院校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开展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通过以上措施,推动事业单位运行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

  此外,市编办还保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南部山区管委会,优化市和县区巡察机构、区域发展、项目推进等机构编制事项。在市县乡三级设置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中心155个,在各县区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为济南20多家疾病预防控制、特殊教育机构重新核编,共核增编制739名。继续全力保障解决“大班额”问题,明确78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机构编制事项,调剂编制200余名。调剂500名事业编制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蓄水池”。“在机构编制管理总基调是严控的形势下,我们通过深度挖潜、优化调整,有效保障了重点领域发展所需。”张强说。

  大部制改革是济南今年的一件大事。张强表示,大部制改革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尽可能减少权力边界的交叉,着力破解因职责交叉、权责不清导致的环节多、难度大、效率低等问题。另一方面,对“同一件事”涉及的部门间职责分工进行了进一步区分和明确。“比如‘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和‘占用林地审批’两项审批,在部门整合调整后,只需到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即可一站式办理。”张强说。

  济南取消中小学校及其干部行政级别 实行职级制

  2016年12月20日,济南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南取消中小学校及其干部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

  校长职级制实施范围

  市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全日制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长列入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范围。

  校长职级制分四级九等 3年评定一次

  什么是校长职级制?也就是说,以后中小学校长不再有处长、副处长等行政级别,取而代之的则是校长职级序列。中小学校长职级分为四级九等,分别为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一、二、三等)、二级校长(一、二、三等)、三级校长(一、二等)。全市一级、二级、三级比例为3:5:2,其中,高中阶段校长职级一、二、三级比例原则控制为5:3:2,特级校长的数量控制在中小学校长总数的3%以内,并兼顾各学段和城乡学校。

  中小学校长职级每3年评定一次,根据办学业绩、专业水平、教师认可、学生认可、同步评价等确定。校长职级工资纳入学校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和职级绩效工资构成。基础工资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规定,职级绩效工资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所属学校教师月人均工资额的50%-150%确定,其中70%按月发放,其他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校长任职6年要交流

  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校长交流制,年龄在45岁以下的初聘校长应该有2个及以上学校任职任教经历。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聘期的校长应当交流,原则上不得连续任职超过3个聘期。

  (综合齐鲁壹点、舜网消息)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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