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注高成长性企业 重点高企最高200万补助

2017-12-23 10:38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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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机器人中心。本报资料图片



  “青岛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紧紧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江汀在全市项目现场观摩总结会上做出了关于青岛未来发展的重要讲话。企业是创新的中坚力量,为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制定出台切实满足“重点高企”发展需求、真正管用好用的政策措施,市科技局以2016年度新认定的565家高企为对象,重点对其成长性进行了分析,以此为基础结合先进城市“瞪羚企业”标准,提出了青岛市“重点高企”的遴选标准建议。

  2021年“重点高企”百家以上

  科技型企业是创新的主力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记者从青岛市科技局获悉,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落实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双百千”工程工作部署,重点扶持一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我市产业量质齐升、快速发展,市科技局制定目标:到2021年,培育和扶持高成长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简称重点高企)100家以上,持续培育千帆计划企业超过5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力争突破3500家,服务带动科技型小微企业总量突破15000家。

  提出“重点高企”遴选标准

  为制定出台切实满足“重点高企”发展需求、真正管用好用的政策措施,市科技局以2016年度新认定的565家高企为对象,重点对其成长性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结合先进城市“瞪羚企业”标准,提出了青岛市“重点高企”的遴选标准建议。

  据介绍,目前国内各城市“瞪羚企业”筛选标准各不相同,比如杭州对“瞪羚企业”的要求只看收入的复合增长率是否达标,武汉、济南则是收入复合增长率或者利润复合增长率之一达标即可。参照以上标准,考虑青岛市“重点高企”需具备代表性、带动性的要求,在确定我市遴选标准时,在收入起点和增长率两项指标上都进行了提标:主营业务收入起点由1000万元调高至2000万元,满足规模以上企业的要求;增长率要求同时满足收入增长率和利润增长率两项指标,确保其高成长性。

  记者了解到,作为分析对象的565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符合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共有60家,具体分布如下: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不到5000万元、前3年年均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20%且利润增长率达到25%的企业有13家,平均研发投入强度7%;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不到1亿元、前3年年均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15%且利润增长率达到20%的企业有19家,平均研发投入强度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不到5亿元、前3年年均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10%且利润增长率达到10%的企业有21家,平均研发投入强度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的,前3年年均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的企业有7家,平均研发投入强度4%,其中5家企业收入增长率和利润增长率均达到10%。

  “重点高企”创新增长速度惊人

  记者了解到,我市60家“重点高企”成立年限平均为11.08年。比如2012年成立的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仅用5年时间实现了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240%、利润复合增长率190%。这表明,“重点高企”在总体上具有成长速度快的特点,它们凭借各自优势实现井喷式、裂变式增长。

  60家“重点高企”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为6.7%,并且创新投入力度保持加速增长态势,均远远高于一般高新技术企业。比如2011年成立的山东金东数字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投入强度为10%,研发经费以每年100%的增速增长,近3年企业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达86%、利润复合增长率达82%。连续3年创新投入力度不断增加的“重点高企”中,大多数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同比增加,表明创新投入力度通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传导,与企业业绩相互促进、共生共长。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研发投入较高,创新能力强。

  70%的“重点高企”集中在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和电子信息领域;75%以上的“重点高企”集中在国民经济行业中的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服务业;70%以上的“重点高企”分布在崂山区、城阳区和西海岸新区。表明我市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和软件业优势明显;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制造业聚集的企业较多,区域产业特色明显。

  从五大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新经济下的“重点高企”不仅能够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技术,还应创造出新服务和新市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多半属于通过技术创新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但是在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组织创新方面的企业几乎没有,更缺乏打破产业生态体系平衡、推动业态创新的革命性企业。60家企业中,只有5家上市企业。

  为了促进这些“重点高企”发展,目前科技型企业培育 “百千万”工程相关政策起草工作已完成,主要扶持措施包括:着力推动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调整优化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方向和方式,进一步聚焦高技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全面加强与“一行三局”合作,引导各类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跨越发展,重点支持“重点高企”融资壮大和千帆企业“首投”“首贷”“首保”。对“重点高企”重点加大增信授信支持力度,拟按贷款额度的2%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贴息补助;加快培育壮大科技型市场主体。重点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支持孵化器加大海外高技术项目引进孵化力度,鼓励孵化器着力培育在孵企业实现 “小升规”“企成高”“企上市”;积极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重点推动科技成果“双本地”转化,鼓励高校院所及引进的高端科研教育机构以创办企业、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形式在本地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着力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全面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股权分红激励等税收优惠和创新激励政策;强化“重点高企”发展保障力度。建立“重点高企”直通车制度,实行精准扶持和定制化联系帮扶。对建设资金有保障的双高企业,各区(市)应优先保障企业发展空间、满足其用地需求。

  本版撰稿 记者 徐栋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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