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提前完成年度目标

2017-12-27 09:5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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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沟河整治前水清沟河整治后



  近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2016年2月份,住建部、环保部公布了全国黑臭水体名单,其中涉及青岛城市黑臭水体共计14处,其中主城区12处,胶州市,即墨区各1处。青岛印发了《青岛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并将黑臭水体整治列入2017年市办实事。目前,14处黑臭水体(即墨、胶州不在考核范围内)整治已全部完工,完成率达到100% ,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已提前实现国家规定的工作目标。

  12月26日,记者在水清沟河观摩整治效果。据悉,水清沟河是青岛市李村河的一条主要支流,发源于嘉定山之北与双山之西及孤山范围内,最终汇入李村河,水清沟河总流域面积7平方千米,河道全长5.56千米,本次整治河段为开封路至唐河路段,整治全长850米。流域内污染现象多为私接乱排现象严重,且河道沿线排水管网不完善、管网老旧问题等原因造成的污水溢流入河道,导致水体异常。

  本次整治工程已于2016年10月完工,共计铺设管道约5000米,清淤约1.8万立方米,新建护栏约1400米,点源治理72处,其中水清沟主河道两岸有20处,7条暗渠中有污染点源52处(唐河路暗渠2处,开封路暗渠3处,开平路暗渠2处,大沙路暗渠4处,金华路暗渠25处,宜阳路暗渠12处,武宁路九江路暗渠2处,九江路暗渠2处)。

  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2017年1月,国家环保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关于黑臭水体考核计分办法中明确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2016年和2017年应分别达到40%和90% ,2018年及以后不低于90%。根据上述国家相关部署规定,本市14处黑臭水体(即墨、胶州不在考核范围内)整治已全部完工,完成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已提前实现国家规定的工作目标。

  2017年10月,青岛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并督促评估机构独立开展评估,年内完成黑臭水体初见成效评估工作。针对青岛黑臭水体均为季节性河道的特点,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公众评议、专家评审、水质监测相结合方式开展,经评估,全市14处黑臭水体全部达到初见成效要求。

  文/图 城市信报记者 丁一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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