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1月4日讯(记者 时培磊 通讯员 闫鹏 解旺)一直以来,济南交警支队在对辖区二三轮车驾驶人无牌无证等违法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的同时,也着力做好对违法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工作。4日上午,市中区交警大队对在“平安2018-3号行动”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查处的无牌无证驾驶二三轮车的违法驾驶人办理行政拘留处罚的同时,民警陪着他们一同走进了济南市公安局拘留所的大门,专门为无牌无证驾驶车辆的违法人进行集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据了解,“平安2018-3号行动”共查处120多起二三轮车无牌无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人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4日,在拘留所的安全教育课上,共有36人来到现场,其中32人是无证驾驶。民警讲述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列举了辖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让他们认识到无证驾驶造成的严重后果。
“我是农村的,开摩托车,一直也没办证,原来没有这个意识。”一名接受教育的被拘留人员现身说法,表示出去后会立马考取驾照。还有人称,自己有小汽车的驾驶证,以为可以开摩托,实际上,这两种交通工具需要各自的驾驶证。
部分被拘留人员讲述了被交警查处的经历后,民警和他们签订了承诺书,待处罚结束后、获得合法驾驶证之前绝对不再驾驶机动车,获得驾驶证后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在现场,大队流动车管所为12名涉嫌无证驾驶被拘留的违法人进行了查体,并受理了部分摩托车驾驶证学习等业务,待驾驶员接受拘留处罚后车管所会第一时间跟进服务,引导他们参加下一步的理论考试、场地考试,获得合法驾驶证。
几个报名参加学习摩托车驾驶证的违法人说:“在拘留所里报考驾驶证真的新鲜,以前连听都没听说过。交警队来“里边”办证,真的是为了我们好,也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市中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启升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不是目的;从根本上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才是初心。
针对无合法证件驾驶机动车的交通参与者,市中交警大队采取上门帮教,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上门受理驾驶证考试业务,从源头上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实现路面上有温度的管理,后期跟进有温度的服务。
市中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告诫心存侥幸的交通参与者,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为了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未取得合法证件前,切勿驾驶各类机动车上路行驶。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