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德斌 对于一些从事网上经营的商家来说,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电商平台“二选一”,着实有点闹心。连日来,不断有商家反映,一些电商平台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一家网络销售平台,不能同时入驻多家。(1月8日《人民日报》) 部分电商平台滥用优势支配地位,强迫合作商家“二选一”,妄想垄断相关品牌的销售渠道,从而获得更大利益。显然,此举侵犯了合作商家的自由选择权,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对电商平台“二选一”的负面效应高度重视,希望从法律法规的立场予以约束。在电子商务发展已趋成熟之际,有必要进行全国性立法,对电商平台的垄断地位和市场控制权加以制约,严格禁止搞“二选一”,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让合作商家和消费者有更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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