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出台意见促进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

2018-01-08 08:3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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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要求促进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到2020年,将建成一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将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城市;持续推进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严密细致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居民生活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以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要以安全为前提;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

  此外,制定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实施关闭。加强矿产资源型城市塌(沉)陷区治理。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

  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这位负责人指出,要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及时更新发布。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的具体情形和管理办法。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

  要加强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管理,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检测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加强地震风险普查及防控,强化城市活动断层探测。

  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社区预案有效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各类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对集中区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规模,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校园等宽阔地带,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

  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

  这位负责人要求,要全面落实城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或降低执法标准的责任人实施问责。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完善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工作体系;同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负责制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拟定命名或撤销命名“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名单。

  据新华社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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