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晚8点半左右,潍莱高速交警四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南村收费站进行夜查时,从收费站入口处驶来一辆十分晃眼的车辆,执勤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经过询问,该货车驾驶员说因为车辆的前车灯经常坏,所以他在驾驶室的操作台上放置了一个长约40厘米的LED射灯。
随后,民警把驾驶员带到该车灯前亲自感受了光线的刺眼程度,并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强制拆除、收缴了加装的灯具,并对该驾驶员处以200元的罚款。潍莱大队提醒,机动车辆所有照明灯标准国家都有规定,不允许车主私自改装 、加装高亮度及炫目的车灯。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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