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网上开户业务
●基本流程:
Step1: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单位办事—就业登记模块—相关下载中打印《申请表》、《承诺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
Step2:携带以下材料到窗口现场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确认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填写完整的《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Step3:窗口人员现场审核材料,录入系统
Step4:留取材料
将生成10位数的用户登录代码写入《申请表》中,加盖“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开户专用章”,其中一份返给企业,并告知初始密码与用户登录代码一致。
●服务内容:劳动用工网上密码重置业务
●基本流程:
Step1:用人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窗口进行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密码重置申请表》(加盖公章)(市人社局网站可下载)
Step2:窗口人员现场审核材料,录入系统
Step3:办理完毕
密码恢复为初始密码,即用户登录代码。
留取材料:《密码重置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服务内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业务
●基本流程:
Step1:用人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窗口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加盖工商部门专用章)
Step1:窗口人员现场审核材料,录入系统
Step3:办理完毕
留取材料:变更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服务内容:用人单位就业登记现场确认业务
●基本流程:
Step1:用人单位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就业登记”窗口中申报成功就业信息,若网上提示需现场确认,请于次日起十日内到6-8号窗口进行“就业确认”。
Step2:办理就业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 本市城镇人员:市内三区需提供被录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四区四市需提供被录用人员的求职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2. 本市农村人员:需提供求职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3.外来人员:需提供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索引页及本人户口单页),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4.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报到证需到大学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派遣手续后方可有效)、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如户口未落入青岛市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外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办理。
5.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需持解除合同报告书、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本市城镇户口以外的还需提供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退出现役自主择业人员:需持部队或民政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
7.办理完毕就业确认后,当日即可办理社会保险申报业务。
注:1、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2、以上表格及其它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办理。登录网站: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
●服务内容:用人单位招聘登记
●基本流程:
Step1:用人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各街道人社中心或泉州路21号或延安三路105号108室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聘信息登记表
Step2:窗口工作人员录入一体化系统, 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岗选人推荐
●服务内容:个人求职登记
●基本流程:
Step1:求职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求职登记表》,到各街道人社中心或泉州路21号或延安三路105号108室进行求职登记
Step2:窗口工作人员录入一体化系统,发布求职登记信息,进行人选岗推荐政务网站。
资料下载: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qdsnhrss.gov.cn
联系电话:窗口电话:68896015 区人社局就业科:68896026 八大峡街保中心:82650014 云南路街保中心:82623605 中山路街保中心:82817155 江苏路街保中心:82798219 八大关街保中心:82863902 湛山街保中心:83896732 香港中路街保中心:85848920 八大湖街保中心:85972551 金门路街保中心:85893538 珠海路街保中心:8593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