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2月23日消息 春节期间青岛市共销售烟花爆竹40余万箱,价值4095万元。据介绍,初一到初三三天以及十五是市区内规定的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未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截至2月22日(正月初七),青岛市春节期间共销售烟花爆竹40.7606万箱,价值4095万元。
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落实全市烟花爆竹联席会议精神,春节前夕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等市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情况进行了不定时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烟花爆竹零售摊位、禁止燃放场所98个(处),及时指导摊主按规范标准备货、销售烟花爆竹,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宣传燃放安全知识,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春节假期,市安全监管局每日由一名局级领导带队,对七区烟花爆竹零售、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和走访,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了一批问题。
22日上班第一天,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公安局对市南区、崂山区门市开业燃放情况进行检查,制止了部分违规燃放行为。
记者 宫昌乐 通讯员 朱有祥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