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办证配偶如何加名? 青岛不动产中心答疑

2018-03-06 16:2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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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3月6日消息 房产证何时办理?如何办理无房证明?3月6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王建红副主任就“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专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回答相关问题。

  房屋初始登记完成后,可办理房产证

  有网友咨询,如何办理房产证?王建红介绍,待开发商办理完毕房屋初始登记后,房屋所有人可联系开发商及贷款方,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交接书、全款发票等材料共同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

  如果要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王建红介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权利、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不动产登记中心可自助办理无房证明

  问政中,有网友咨询,在单位落集体户,派出所要求开无房证明,如何办理?

  王建红介绍,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巫峡路9号)一楼大厅档案自助查询机查询打印无房证明。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就近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登记一中心(南京路236号)、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登记二中心(重庆南路120号)或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李沧登记中心(峰山路117号),通过档案自助查询机查询打印无房证明。

  另外,有网友咨询,2016年在李沧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后合同却丢失了,怎么才能拿到合同复印件。王建红介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规定,可以持本人身份材料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巫峡路9号)或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李沧登记中心(峰山路117号)申请查询复印购买该房屋的过户合同。

  按揭房办证加配偶名 须抵押权人同意

  有网友咨询,婚后贷款买期房,网签合同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贷款未还清,办理房产证可否加上配偶名字。

  王建红解释,这需与贷款方联系,与其共同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交接书、全额发票等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及抵押登记。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后,因抵押人夫妻之间不动产份额变更(单独所有变更为共有)申请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后方可办理,或抵押权人同时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人可与配偶共同持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申请办理,抵押权人同时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需提交变更协议、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登记申请书等材料。

  文 葛飞

  [编辑: 王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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