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2018年年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冶金工贸、城镇燃气、公共交通、港口、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服装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木材加工、冷库、加油站、气体充装、乙炔生产、化工助剂生产、印刷、电子等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取得切实进展。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较好的区(市)及重点工业集聚区域建设示范区(园)。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形成健全完善的双重预防体系,各类企业基本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明显提升。
企业要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点开展风险评估,主要识别研判安全风险点的具体风险部位环节、易生事故类型、危害后果,研究制定主要防控措施,建立企业风险源评估信息管理台账。按照可能造成的事故等级后果及社会影响大小,将辨识出的风险点分为1、2、3、4级。对具有爆炸、火灾、坍塌、中毒等危险场所、施工现场和生产装置,非煤矿山采掘现场和提升运输设备,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等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风险点,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职业病的作业岗位,都应定为1级风险点进行重点管控,精准施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重点事项进行巡查。市安委会将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推动效果差甚至被动应付的区(市)和部门,将严肃问责。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徐美中 实习生 赵玉玺)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