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产不传媳" 需更多换位思考

2018-03-23 08:5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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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毛建国

  3月21日,《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对外发布。通过对所保管的8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发现,因担心儿女离婚,超九成老年人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3月22日《北京晨报》)

  在很多人看来,立遗嘱是进步的表现,而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则是不折不扣的“老脑筋”。当然,很多事情,换位思考,会有不同答案。媒体曾经报道,有年轻白领坦言,面对“遗产不给儿媳女婿”确实有些不开心,但是如果自己立遗嘱,也不会把遗产给儿媳或女婿。这种现象值得深思。

  在现实中,有些老人与儿媳、女婿的关系确实不怎样,有的婆媳关系恶劣,女婿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老人在立遗嘱时就会有所考虑。更重要的是,现在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离婚案件都涉及到了遗产问题,这难免引起老人的警觉。但也要看到,家和万事兴。时代发展到今天,老人不应该有“传内不传外”的想法。在生活中,很多媳妇、女婿对老人很好,老人们应该真正“把媳妇当女儿、把女婿当儿子”,而不是在财产上伤他们心。很多年轻人的心态也在进步,没有谁是奔着离婚去结婚的,也没必要太纠结于老人的财产。这其实也是一种爱的表现。爱是家庭和谐的基础,“遗产不传儿媳女婿”终究需要用爱来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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