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减负涉企保证金保留16项 目录清单发布

2018-03-28 07: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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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报道

  半岛都市报3月27日讯 近日,青岛市经信委、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山东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行公布,并对各区、市及相关部门、市直各单位提出要求,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据了解,本次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共有16项,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一律予以取消、一律不得新设。

  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

  同时,在《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之内但未列入山东省《目录清单》的涉企保证金事项,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加快对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的清退返还。设有涉企保证金的部门(单位)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将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区、市及相关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把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这一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起来,建立常态化的督促落实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切实把减轻企业负担落到实处。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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