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研究试行宅基地换购商品房 领"房票"抵购房款

2018-03-29 10:05   来源: 济南时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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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山东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济南在这方面有何具体动作?济南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的《济南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实现147.9万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

  目标:

  今起3年每年17.7万余外来务工人员成济南人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市辖区(包括高新区,不含章丘区)常住人口466.96万人,市辖县(含章丘区)常住人口256.35人,有待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总量达212.5万人左右,其中城镇外来务工人员140万左右,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44.5万左右(扣除2016年完成住区改造的10万左右),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28万左右。这三类人口成为济南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对象。

  《规划》提出,从2016年到2020年,济南要实现70.9万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其中2018年至2020年的任务目标是每年17.7万余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城镇。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建成区城中村改造,实现54.5万原有居民市民化(包含2016年完成住区改造的10万左右);在镇区实现农村就地转移人口市民化约20万人,在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市民化人口约2.5万人。

  据济南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对在城镇具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鼓励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举家迁移落户,并确保其农村权益长期不变。在卫星城和小城镇持有居住证的新生代农民工,实行“零门槛”落户。力争促进28万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城镇。在济南市就读的我省农村户籍大中专学生,自愿转为城镇户口的,可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并保留农村权益。

  福利:

  试行宅基地换购房领“房票”抵房款


  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在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能享受哪些利好?

  就业方面,《规划》提出,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工新市民平均工资水平增长速度不低于GDP增速。

  住房方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含公租房),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租赁公租房及其他住房。同时,济南将制定优惠措施支持进城落户人员自购商品房。农民工进城购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试行宅基地换购商品房政策,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县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教育方面,到2020年,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随迁子女与本市市民子女享受同等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扶持民办学校(幼儿园),以政府购买学位、发放教育券等多种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入读。

  医疗方面,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采用日常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特殊病种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引导各区县合理设置救助标准。

  记者 罗晓飞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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