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注意消防安全 扫墓寄哀思别忘了防火

2018-03-30 08:27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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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临近,不少人已整装待发,或准备扫墓寄托哀思,或计划携亲朋好友踏青。昨天,市公安消防部门发布提醒,清明祭扫注意消防安全,不要给充满哀思的清明又平添了不少哀伤。

  清明祭扫,公众应特别注意防火安全,学习一些安全常识。比如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要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要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切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119报警等。与此同时,还要提升安全意识。

  用敬献鲜花、种植“祈福树”代替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还有网上祭奠,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表达对逝去亲人的思念、感恩……近年来,各种低碳、环保、绿色的祭祀方式日渐深入人心。用这样的方式寄托哀思,既树立了祭扫新风,又保证了消防安全,应大力倡导。

  此外,昨天记者从崂山区获悉,近日,崂山区召开了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议上要求清明节期间在全区全面落实无火祭祀,护林防火队员要严格把关设卡,昼夜执勤。

  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2月23日,崂山区发布封山令,从当天到5月10日对所有集体山林和崂山景区未开放区域实行封山管理。在封山期限内,除驻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确需进入的,必须经崂山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防火规定进行活动;所有进入崂山林区的人员,应当接受山林权属社区、林区、景区管理人员的统一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记者 孙启孟 陈勇 通讯员宋冠之 李豹松 李静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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