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法院为6位来青务工人员讨回欠薪13万元

2018-04-04 08:1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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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张竞舟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3日讯 4月3日,李沧法院集中发放部分涉民生案件执行款,6位来青打工的云南省务工人员拿到13万元“血汗钱”。

  杨某来自云南省,2015年起和同村5位村民来到马某承建的李沧区某施工工地打工。2016年春节前,6人从工友口中得知工钱可能发不出来,便找到承包商马某,“刚开始马老板满口答应农历年前一定发工钱,可等到腊月二十三,他人就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杨某回忆道。2016年开春后,杨某等人回到青岛继续讨要工钱,而马某继续避而不见。2016年7月,6人来到李沧法院起诉马某要求支付拖欠的工钱。

  案件受理后,法官组织双方调解,2016年9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马某应按约定期限支付杨某等人的工钱。2016年10月,马某到期拒不履行,杨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处理好涉民生案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是我们执行法官的天职。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分也不能少!”李沧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负责人孙海翔说,被执行人马某涉及的纠纷多、案子多、欠债多,法官立马将马某传唤到执行局,马某作出还款计划,与杨某等人达成执行和解,并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后来再传唤他,他就不来了。2017年中秋节,法院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责令马某提供执行担保。

  2018年初,经依法多次催促未果,执行法官果断利用查控平台,依法查控扣划执行担保人部分财产,马某拖欠杨某等6人剩余的13万元工钱得以全部执行到位。“我们坐飞机回去!”拿到工钱盘算着清明节回老家的杨某高兴地说。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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