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3日讯 青岛市2017~2018采暖季将于4月5日24时正式结束。据介绍,如果有市民因为供热不达标等原因需要退费,需要在6月30日前进行办理。
青岛能源集团温馨提醒您:
停暖后,热胀冷缩现象会导致管道接口、阀门处有漏水现象,请您仔细检查您家中的供热设施。特别是将要外出和房屋租给他人的用户,请您务必检查供热设施,避免为您和他人带来不便和损失。
由于供热管网采取满水保养,请您做到“三不要”,即不要调整阀门;不要随意将供热设施的水放掉;不要随意拆卸供热设施。
供热刚刚结束时,室内空气干燥,且温度会有所下降,户外昼夜温差仍然较大,并存在“倒春寒”的可能,请广大用户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增减衣物。
供热退费要赶在6月30日前。据青岛能源集团安全服务部部长助理林萍介绍,每年6月30日前,能源集团将会对一部分供热不达标或者因停水停电影响供热效果的用户进行退费。
同时,希望还没有缴纳供热费的市民能够尽快缴费,以免影响您的征信。
部分热企服务电话
青岛能源集团:96556(受理下属能源热电公司、能源开源热电公司、能源泰能热电公司供热范围供热相关服务问题)
华电青岛热力有公司:96559
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85821724
青岛金湖热力有公司:85810404
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83778177
崂山区东亿供热:88903112
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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