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超出约定装修时间 东亿之家装饰愿赔两万

2018-04-10 10:12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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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网4月9日讯 “找装修公司装修房子却被一拖再拖,迟迟不能交房入住。”信网(06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宫女士通过青岛东亿之家装饰公司装修了一套新房,到目前为止,装修公司已经超出合同约定4个多月的时间,一直未能装修完成,期间宫女士多次与其协商,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青岛东亿之家装饰负责人张先生承认确实延误了不少时间,愿意支付2万元作为赔偿。

  



  



  两次超出合同约定期限

  2017年9月下旬,宫女士通过朋友介绍选择了青岛东亿之家装饰公司,全包装修下来,总共需花费10万元。宫女士首先支付5万元,剩余的分次结清,并于2017年9月25日签订了装修合同,当年10月23日,宫女士又交了2万元的中期款项。

  宫女士告诉信网,装修的前一个月一切正常,后来她时不时去新房看时,发现没有一个工人,多次打电话向东亿之家问询,每次都被告知正在装修。“距离竣工时间还有5天,装饰公司却说保证能按时完成。”

  宫女士说,新房只是铺好了地砖、瓷砖、厨房刮了腻子,做了吊顶,其他的家具都没装,到目前为止,仍是这样一个状态,没有丝毫进展。

  信网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看到,双方约定开工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竣工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工程总用工时间为60天。

  然而,合同竣工时间已经过去,宫女士不断联系装修负责人,却被多次拖延。直到2018年1月份,距离双方约定的时间已经超出两个多月,负责人答应造成的损失由他们全包。

  “因为房子要给父母住,现在装修延迟,老人无法入住,期间的房租费用总共4800元,东亿之家负责人说后果由他们承担。”宫女士告诉信网,为谨慎起见,就让负责人写了一份保证书。

  信网在宫女士提供的保证书上看到,青岛东亿之家装饰从今年农历正月十六开工,为期一个月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装修,如若不然,将退款七万元,且承担4800元的房租费。

  顾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6万元

  基于之前的事情,宫女士自从正月十六开工以来,每天都会去新房看看,可是工人还是经常不在,房子还是老样子。于是,她又电话联系负责人张先生,这次得到的答案是橱柜灯家具已经向厂家下单了,但因为中途运送问题给耽误了。“我当时不太相信他们的说法,让对方提供下单凭证,但东亿之家说没有,后来我反复问,他才承认确实下单晚了。”宫女士说。

  一次次的违约令宫女士彻底失望,她不想再让东亿之家装修,只是希望对方按照保证书上约定,将7万元装修款和4800元房租全数退还,因为装修期间也有工人费用,自己也愿意承担一部分,要求退还6万元,但这一方案遭到东亿之家负责人张先生的拒绝。

  东亿之家愿赔偿2万元

  信网联系了青岛东亿之家装饰负责人张先生,他承认确实超出了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目前新房装修基本上完成,还剩下家具部分。张先生说,农历正月十六开工以来,因为打通阳台后,发现有裂痕,所以处理了几天,才又一次延期、现在已经为顾客定制了家具,不能退。

  张先生告诉信网,自己愿意承担因为装修耽误时间导致的1年的房租费用,作为补偿再拿一万元,总共2万元。“我们为对方装修了房子,只是耽误了一些时间而已。”张先生说,各种费用已经产生了,而且材料也用了,顾客要求退还6万根本无法接受,如果宫女士同意继续装修,最晚一个月就能完成,如果不同意,那么自己也只能赔付2万元,否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此事,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高律师认为,宫女士和东亿之家装饰公司的纠纷视为合同纠纷。装饰公司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完成装修,应承担违约责任。后期,装饰公司签订的保证书可以视为合同的变更,对于又一次的延期,要看其保证书是否明确规定装修的完成程度。如果宫女士想要解除合同,装饰公司履行比例可作为赔付或者返还的一个重要参考。

  信网全媒体记者 丛黎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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