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4月11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就诸多具体问题进行明确,其中标注了2018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程、四区指标生名额分配表、局属及四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供您查阅 。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往年已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隐瞒往年被录取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普通高中招生类别主要包括:普通班招生(含民办)、自主招生、指标生招生、特色班招生(含民办)、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含民办)、艺术班招生(含民办)、航空班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班招生(含民办)、特殊教育招生等招生类型。
考生于5月17日(周四)8:00至5月19日(周六)20:00,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具体网上志愿填报、现场志愿确认的要求按照《青岛市教育局2018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意见》(青教通字〔2018〕10号)文件执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时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未进行“现场志愿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只填写基本志愿表,或同时填写基本志愿表和跨区志愿表。
(城市信报记者 郝春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