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4月11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陆杰荣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与市民就“住房保障工作”问题进行了在线交流。据悉,青岛市积极筹措和推进人才公寓建设,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均可申请租赁或购买人才公寓。
关于市民关心的2018年产权型人才公寓计划问题,陆杰荣回复,青岛市积极筹措和推进人才公寓建设,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均可申请租赁或购买人才公寓。陆杰荣介绍,目前青岛在建的人才公寓项目有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海晶化工项目、崂山区午山馨园项目、高新区紫荆阁项目等,具体房源信息可向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区(市)人才公寓建设部门咨询。在回答人才公寓可申请人员问题时,陆杰荣表示,按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青岛市建筹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岛英才211计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青创新人才、投资创业人员和创客等人员供应。同时,对申请人员的人才层次、户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等条件也做了相应规定,具体标准可参阅相关文件,也可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目前部分区在建人才公寓项目已有部分项目基本具备分配条件,相关区人社局正在研究制定分配方案。
关于公租房能否购买的问题,陆杰荣介绍,根据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目前国家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住房市场,由于城区范围内土地资源稀缺,可供配租的公租房房源紧张,为最大程度发挥已建成房源的循环保障效应,目前市政府尚无出售计划。 (记者 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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