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有了"身份证" 李沧在全市率先启动

2018-04-13 07: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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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报道

  半岛都市报4月12日讯 11日,青岛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为李沧的紫荆苑社区颁发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据了解,这意味着青岛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始有了合法“身份证”,李沧区在全市率先启动发放。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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