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中午11时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朱诸路巡逻时,一辆机动三轮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三轮车车厢中载有货物,因颠簸货物掉出车厢,恰好被正在巡逻的执勤民警看到。民警上前提醒驾驶员停车将货物捆绑好,并将掉落的货物捡起,但是就当驾驶人钱某下车从执勤民警身边经过时,执勤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便将钱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3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通过信息查询发现钱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钱某这时说道:“警察同志我没有驾驶证我承认,但是我真的没喝酒啊。”经执勤民警询问得知,原来钱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喝酒喝到半夜,睡到第二天早上10点多,觉得醒酒了的钱某就出来拉点活,没想到因为“隔夜酒”被查酒驾。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钱某因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处以罚款1400元的处罚。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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