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17日消息 近日,崂山区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第三届青岛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青岛和谐使者选拨推荐工作。
本次推荐选拔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重点从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中从事社会工作的基层社会工作人员中选拔推荐,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等多领域,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此次活动我区将从中推荐5人参加青岛市和谐使者选拨。
青岛和谐使者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20人,管理期4年,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并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库,截至目前,我区已有2人获此殊荣。
通讯员 孙晓菲 文 梁湘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