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客户端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19日,记者从城阳交警大队获悉,为加强车辆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布了城阳区相关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及时间的相关要求。
一、城阳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城阳区银盛泰立交桥(不含)以北、环城北路(不含)以南、204国道(不含)以西、黑龙江北路(不含)以东的区域全时段禁止轻型自卸货车和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三、运输鲜活食品、电煤等保障民生及其它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相关车辆,须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自2018年4月25日起施行,违反有关交通管理措施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