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相互尊重,有助于推动法治进步

2018-04-26 09: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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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史洪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律师认为法官侵犯其诉讼权利的不得以维权为由干扰庭审的正常进行。(4月25日新华网)

  应该说,这是规范约束法官与律师言行,确保庭审活动有序进展,维护法官权威的必要措施,也是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当事人权益,有效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众所周知,法官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庭审活动查明纠纷,并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律师的主要职责是通过举证、质证、检索法律条文等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法官和律师这两个职业群体不仅没有任何利益冲突,而且只有两者共同努力,方能最大限度地还原纠纷真相,进而做出合乎法理、情理的判决。

  但现实中,庭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均站在己方立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甚至发生争吵,偏离主题。作为居中裁判的法官,有权力也有责任提醒、警告、制止乃至惩戒非常过分的当事人或律师,以维护庭审秩序,确保各方理性表达诉求。有时,这难免会造成一些尴尬。一些职业素养欠缺的律师会将矛头指向法官,进而指责法官“不公”,通过表演来向己方当事人“邀功”,向对方当事人“宣威”。而个别缺乏经验,欠缺庭审驾驭能力的法官,也可能发生言语不当乃至伤害律师尊严的状况。

  由此可见,如果不对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的行为进行适当规范和约束,就可能影响庭审活动的严肃性,公平正义也无从谈起。法官和律师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在庭审活动中相互尊重、平和理性、规范有序。律师和当事人应当服从相关规定,法官也应当尊重律师,充分保障他们的辩护权利。只有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方能营造冷静理性的法庭氛围,实现公平正义,推动法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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