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死不赔偿 两名老赖躲藏10年终落网

2018-04-27 14:4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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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4月27日消息  4月25日上午,莱西法院执行三庭的办公室里,64岁莱西市民老曲将执行案款紧紧地捏在手里,喃喃自语道:“了心事了,了心事了……现在闭了眼也能对得起儿子了。”而一旁的执行法官也鼻头一酸,压在心头十年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2007年8月,老曲的儿子与刘某元、刘某平发生交通事故,老曲的儿子当场死亡。双方因赔偿发生分歧,2007年9月7日,老曲将刘某元、刘某平诉至莱西法院,经莱西法院调解,被告刘某元、刘某平须赔偿原告252854.56元。后保险公司赔偿23万元,剩余案款由刘某元、刘某平赔偿,但两人一直未履行义务。2008年6月,老曲向莱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莱西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的居住地沽河街道办事处某村执行案件,但已“人去房空”。邻里街坊都不知道他们的去向,只听说去外地打工去了。

  十年间,莱西法院执行人员已记不清前往刘某元、刘某平家多少次,只记得每次到沽河街道办事处周围执行案件,都要到刘某元、刘某平家转转。紧锁的大门、渐渐生锈的门锁、老曲颤颤巍巍的背影,都成了执行干警的痛处。

  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24日,一直没有放弃的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元、刘某平案发后并没有去外地打工,而是举家搬往另一镇驻地居住。迟则生变,4月25日早上5点半,执行法官带着老曲来到刘某元、刘某平的新住址,一举将其抓获。在拘传刘某元时,刘某元恨恨地说,“都十年了,你们法院的怎么还没忘掉我?”

  经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刘某元、刘某平缴纳剩余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通讯员 张宇  文 刘子琳

   [编辑: 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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