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5月2日消息市南区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岗位开发补贴开始申报啦!今天,记者从市南区人社局了解到,凡市南区注册的用人单位,2017年度新招用青岛市户籍(居民户)2017届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实现首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月通过金融机构支付工资报酬,申报补贴月份人员仍旧在岗。招用毕业生的报到证、就业登记、保险缴纳应为同一单位。本条款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期限为6个月。
符合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于2018年5月7日—18日向单位注册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企业需提报以下材料进行申报:(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2)《市南区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岗位开发补贴花名册》(附件2);(3)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复印件;(4)每月毕业生工资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5)每月毕业生养老保险缴费截屏;(6)毕业生在单位工作的场景照片;(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市南人社微服务”微信公众号,输入“岗位开发补贴”下载申报材料封面及申报花名册模板。
记者 孙贴静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