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至5月13日青岛启动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

2018-05-03 10:3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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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根据省局开展市级层面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的部署 ,结合本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 ,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确保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决定从5月3日至5月13日,在全市开展异地执法检查活动。

  据了解,市局将从部分区市抽调执法骨干,与市局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较重的市南区 、市北区 、李沧区 、崂山区 、城阳区 、西海岸新区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其他区市按异地执法检查要求、标准自行组织。各区市要积极协调城管、消防、质监等行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参与执法检查。

  每个检查组由市安监局1名处级干部带队,负责2个区的异地执法检查,执法组组长由市安监局1名干部担任;受检区安监局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区局执法人员或者企业所在属地街道安监办(中队)执法人员配合,负责参与检查和下达执法文书;专家配备人数和专业根据被检查区企业的行业特点,由各检查组自行聘请,专家聘请按照《青岛市安监局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重点执法检查人员密集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相关重点企业。每个区(市)要根据要求准备20家备查企业,各检查组视情抽取确定15家(以上)作为必查企业,原则上4月份集中执法检查中已经检查过的企业不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许可、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特殊作业、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点等方面内容。具体标准参照《 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和《青岛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手册》执行。

  建立日调度汇总制度。各受检区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调度、汇总本检查组执法情况。

  建立“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进行反馈;对可以当场纠正、整改或者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问题,当场督促企业纠正、整改或者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当场制作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对适用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实施简易处罚;对需要立案调查的违法行为,当场采集、固定时效性证据和关键性证据。

  建立“一企一册”整改制度。各受检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一企一册,实行一个问题一个编号,逐项清零销号,对相关证据,要纳入“一企一册”,确保既严查、又严改。

  建立双重挂牌督办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和现场处置措施的基础上,移交受检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且拟立案调查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受检区安监部门先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履行处罚程序,市安监局按规定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本次异地执法活动结束后,市局将从5月15日开始 ,对4月份以来集中执法行动和异地执法活动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销号情况及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请各区(市)局认真梳理前期执法检查活动的有关数据和情况,切实做到行政处罚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并按期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城市信报记者 李晓芳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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