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在百世汇通工作的高先生反映,5月1日上午他送了一个快件,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将快件放到了传达室,不料次日客户说快件没收到。后来,他调看监控录像发现,快件被人“顺”走了。当天,记者走访了解到,将快递放到传达室,被人“误拿”的情况不在少数。
快件放传达室,取件发现不见了
5月6日,高先生告诉记者,1日上午10时20分许,他到位于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北侧的一家单位,给客户送了一个快件。
高先生说,到了这家单位后,他联系客户得知对方不在,让他将快件先放在单位门口的传达室。随后,高先生将快件放到了传达室的窗台上。可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该客户给他打来电话,称怎么也没找到快件,让他查查看看。
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先生立即赶到这家单位,得知传达室、院内和单位宿舍楼里都有监控设备,立即调看了当天的监控录像。通过调看监控录像,高先生查到,当天下午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来到传达室,将这个快件给拿走了,该男子和他的客户没有任何关系。
监控录像显示,这名男子是开车前来的,车牌号非常清楚,而且他就住在这个单位的居民楼里。
拿完自己快件后,精挑细选顺走
5月6日下午,记者通过查看该单位的监控录像,发现了事发的全过程。5月1日上午,高先生将快件放到了传达室里,傍晚6时18分,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驾车来到传达室门口,下车来到传达室里间存放快件的地方。
当时,传达室里间没有其他人,黑衣男子在地上找了一圈,很快找到一个快件,之后又找到一个快件。找到这两个快件后,该男子并没有离开,而是将地上和窗台上的快件挨个查看了一遍,徘徊了两三分钟时间,又从窗台上拿起一个快件,将面单遮挡起来,抱起地上的两个快件走出了传达室。
高先生指着黑衣男子最后拿走的快件说,这就是他丢失的快件。正常情况下,如果看到不是自己的快件,都会直接放下,可是这名男子却挨个快件仔细查看,显得很不正常。
报警寻回,男子声称自己“拿错”了
高先生说,他通过调看监控录像,查到了黑衣男子所开车辆的车牌号,寻找该男子未果,只好报警求助。
5月3日上午,警方顺利联系上了这名男子,询问他1日傍晚6时许,是否曾经取过快件。该男子称自己确实取件了,但坚决否认自己多拿了快件,只承认拿了两个快件。直到警方说明已经调看监控录像,确定他多拿了快件,该男子才表示回去“看看”。
5月3日晚上,该男子将多拿的快件送到了派出所,表示自己不小心“拿错了”。
收件人鲁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快件上用黑色签字笔写着放大号的收件人名字,竟然会被人“拿错”,这让他非常无奈。
高先生表示,他们在日常送件过程中,经常遇到这种快件被“误拿”的情况,这次幸亏有监控设备,帮他顺利找回了快件,否则他需要自己掏钱赔。
快件放传达丢失,看情况区分责任
当天,记者咨询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了解到,有一部分小区和单位没有安装快递柜,如果客户不在,只能暂时将快件存放在传达室,经常出现快件莫名丢失的情况,他们非常头疼。
那么,快递员将快件放在传达室或物业办公室丢失,责任由谁承担呢?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跟小区和单位签署签收、代发快件的合同,那么快件丢失或被冒领,物业公司无需担责。快递员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将快件放在传达室或物业办公室,如果丢失双方都负有一定责任,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快递员未征得客户同意,则责任由快递公司承担
[编辑: 于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