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孙晓琳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7日讯 7日,记者从青岛市地税局了解到,青岛市正式推行电子税收完税证明,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纳税人“少跑腿”。
据市地税局收入与规划处副处长周燕琳介绍,青岛市地税局已于4月27日正式推行电子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新推行的电子完税证明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加印了电子形式的“税收票证监制章”、“征税专用章”。电子完税证明与《税收完税证明》(简称“纸质完税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电子完税证明启用后,仍保留原纸质完税证明。
周燕琳介绍,网上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的办税人或自然人纳税人使用个人数字证书进行实名身份验签,登录青岛地税网上办税厅(https://etax.qdds.gov.cn/)后,通过快捷功能区的“完税证明”,或“其他办税”→“办税服务”→“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进行电子税收完税证明的开具操作。
周燕琳提醒,网上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的办税人或自然人纳税人,只能开具纳税人自身完税情况,不能查询和开具其他纳税人的完税信息。在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的特定期间内,纳税人如果既有申报缴税记录又有退税记录的,会分别反映缴税、退税情况,合计金额为实际缴退税合计金额。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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