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魏嘉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9日讯 5月6日11时许,正在辖区开展巡逻的观海路派出所110民警听到附近有鞭炮声,随即迅速驾车前往。当到达中山路湖北路路口时,发现湖北路一俱乐部门口正在举行婚礼,地面散落着已经燃放完的烟花爆竹残骸。
民警立即对周边人员、车辆展开走访、排查,一男子承认是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男子袁某(男,30岁,本市人)称当天来为好友庆祝婚礼,因去年过年时购买了一些烟花爆竹还没有燃放,为制造热闹气氛,袁某便私自点燃了这些烟花爆竹。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袁某罚款500元。
市南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本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其他时间均禁燃。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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