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魏海洋 报道
半岛都市报5月14日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近日,省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已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将增强学生体质的措施写入法律,反映出我省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减轻负担等方面的努力。该条例中规定,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中小学校应当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不少于二十五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为了减轻学生负担,对学生在校时间也进行了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公众有三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首先可以登录“山东省政府法制网”省政府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还可以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dzffzfzec@shandong.cn;另外,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
半到记者从该条例中看到,其分为总则、体育活动、卫生与营养等六章。山东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学生的体育活动、卫生与营养及其保障与监督,适用本条例。条例所称学生,包括在依法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高等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将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家庭应当支持和保障学生参与促进体质健康的活动,未成年人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 内容解读 ]
A 大课间不少于25分钟 条例中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全年向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并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假暑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当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学校应当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以及非教学时间向学生免费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低收费向学生开放。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程,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年级、性别、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体育教学活动,鼓励残疾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并给予指导。学校应当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程内容相衔接,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中小学校应当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不少于二十五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应当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遇有极端天气、重污染天气,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减少或者停止室外体育活动。
B 体育纳入中考和高中学考 条例中规定,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学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确保测试数据准确、完整,并科学合理使用测试结果。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残疾等不宜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的,可以申请暂缓或者免于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另外,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获得学位应当按规定修满体育课程学分,达到课程标准要求。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引导和鼓励学生掌握至少一项体育运动技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体育等部门应当定期举办综合性学生运动会。学校应当每学年举办全校学生运动会,并经常开展以班级、社团为单位的体育竞赛。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根据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专职体育教师。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办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C 不得挤占健康教育课时 按照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食品安全等学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健康行为和卫生习惯。学校不得削减或者挤占健康教育课时。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组织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完成学生健康体检后,应当作出个体与群体健康评价,提出改善学生健康状况或者进一步检查的建议,向学生、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对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配合采取相应的干预或者防治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披露学生体检结果以及可能涉及隐私的内容。
中小学校应当向学生传授科学用眼的知识和方法,每天组织学生开展两次视力保健活动,每学期开展两次学生视力状况检测。学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与接受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开展性健康教育。
鼓励学校食堂配备营养师。确实没有条件建设食堂且有就餐需求的学校,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集中供餐配送单位,为学生开展送餐服务。
D 挤占体育课时将受罚 条例中规定,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必要的睡眠时间。除课外活动外,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上课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初中学生不得超过七小时,高中学生不得超过八小时。中小学校应当在每学期初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以及竞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学生家长应当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培养子女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保障子女的营养和睡眠。
条例还规定,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削减、挤占体育和健康教育课时的;未按照规定保证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的;将学校体育场馆挪作他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的;未按照规定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或者组织测试但测试数据弄虚作假的;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
与此同时,条例还规避了学校的某些责任风险。按照规定,学生在学校体育课、体育竞赛和课外体育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不承担责任。另外,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馆、设备和器材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未按照规定免费或者优惠向学生开放的,由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