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调整至济青烟实施

2018-05-20 12:49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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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讯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省编办起草《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

  根据决定草案,我省拟将外地调入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7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至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实施。省级相关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实施层级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济南、青岛、烟台三市人民政府将抓紧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衔接方案,做好移交工作;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办理,对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可采用2号章等方式实施。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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