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4日下午2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建国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了解情况、收集问题,为网友提供更多的帮助。
问政中,于建国副主任先就今年青岛新出台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介绍。自2018年5月7日起,与青岛市用人单位形成劳动(聘用)关系的港澳台同胞,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均按照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内地(大陆)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可以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随后,于建国副主任又简单的介绍了今年新调整的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自2018年5月7日起,调整承租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提取额度。对于提供青岛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的职工,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上限由6000元/年调整为8400元/年;对于职工实际年房租支出超过8400元的职工,提供青岛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房租发票原件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且夫妻双方每年最高可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3万元。
许多网友针对住房公积金的商贷自助提取业务推进情况非常关心,就这一问题于建国副主任一一介绍了新业务的推进情况。商贷自助提取业务自2017年1月推出以来,已有7.2万职工开通了该项业务,网上支取金额达15.6亿元。为进一步优化办事体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升级,向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提取服务。一方面,中心持续推进合作银行扩容,继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和青岛银行之后,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的相关程序已完成开发测试,并于2018年5月18日正式上线运行,偿还上述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和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另一方面,中心创新推出网上预约功能,需要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的职工,可通过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个人网上营业厅(普通版或专业版)提前进行预约,合理确定个人行程安排,尽可能减少办理业务的排队和等待时间。
网友咨询:目前有多少家商业银行贷款可以实现在网厅自助提取?未来还将会有哪些商业银行贷款可以实现网厅自助提取?
于建国:目前已有10家银行开展了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正处于合作进程推进中,待光大银行程序开发、测试完成后,中心将适时推出光大银行商贷自助提取业务。
网友咨询:公积金网上预约服务的具体预约方法和流程?
于建国:青岛市公积金网上预约服务提供的项目为“网厅商贷提取签约”,部分管理处(市南、李沧、崂山、胶州)还提供“贷款受理”预约服务项目。可通过微信智慧网厅或网上营业厅的个人普通版、专业版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带齐相关材料去相关营业厅提前抽取预约号码。
网友咨询:办理商贷的网上提取,需要什么材料,需要什么程序?
于建国:第一借款人及其配偶持正常使用的公积金联名卡,其贷款至少还款一期后,于次月持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同时到就近管理处办理即可。
网友咨询: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需缴纳社保满一年方可购买房子,如遇公积金断缴,社保没有断缴,是否会影响购房资格以及公积金贷款?
于建国:按照青岛市公积金个贷规定,职工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要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如公积金出现断缴等非正常缴存问题,将影响申贷资格。
网友咨询:子女贷款购房,房产证仅写有子女名字。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于建国: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具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编辑: 杨昀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