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18时许,胶州湾高速交警大队在胶州收费站执勤时,一名男子急匆匆跑到执勤民警面前求助,称其车上有一个手掌受伤的5岁女童急需送往401医院进行救治。执勤民警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大队指挥室进行汇报后,二中队民警于江业驾驶警车一路急驰,将求助车辆安全护送至青岛西收费站。早已在此等候的一中队民警沈照海接到“接力棒”后,一路开启警灯拉响警笛带领求助车辆赶往医院,采取沿途绿波放行措施,将伤员在最短的时间内送达401医院。
后经了解,受伤女童下午在拿铁片砸墙上钉子玩耍时,不小心将手掌划破,伤口长约10厘米,经401医院检查手部肌腱受损,伤口共缝合22针。由于送医及时,伤情得到控制,并于当天21时左右返回家中,目前在家恢复。
5月26日20时许,胶州湾大队三中队民警发现司机张某存在酒驾行为,其酒精吹气数值为6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司机说,自己不到一岁的女儿在家中玩耍时,胳膊不小心碰倒装有开水的杯子,烫伤了胳膊,急需送医院救治。下班后正在和朋友一起喝酒的张某,得知女儿烫伤后,救女心切的他忽视了自己喝酒的事实,和妻子抱着女儿驾车从胶南王台前往青岛君良烧伤医院进行救治。
考虑到车上烫伤女童伤情严重,中队及时向大队值班领导进行了报告,用最快速度依法完成了对张某处罚,由民警驾驶求助车辆,仅用时35分钟安全抵达青岛君良烧伤医院,并协助张某办理相关检查手续,使受伤女童得到及时治疗。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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