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当“老赖”的成本太高了。东躲西藏的日子不好过,以后将更难熬,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才是正途。6月15日下午,济南市召开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上透露的信息,足够让“老赖”们颤抖了。7月初至8月中旬,济南法院将集中开展执行攻坚活动,重点主要是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转移、藏匿财产长期得不到执行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攻坚。
全面收集证据材料,严厉打击拒执犯罪 抗拒执行,严重的要被判刑。济南市首例涉拒执罪被批捕的“老赖”涉案千万元。庄某某是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人,2012年,刘某某分别与庄某某签订借款合同两份,两份合同均约定庄某某向刘某某借款500万元。合同签订后,刘某某当即借出了1000万,但自2013年8月起,庄某某不仅不再支付借款利息,也不偿还借款本金。
2013年12月2日,刘某某将庄某某诉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年1月,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由法院作出调解书。但调解协议签订后,在诉讼阶段一直非常配合的庄某某却消失了,刘某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消失的庄某某又出现了,双方当事人再次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同年5月29日,法院向庄某某发出报告财产令,庄某某并未执行。2015年3月3 0日,法院在查找到庄某某行踪后,对庄某某执行司法拘留15天。庄某某仍未积极还款,且在被释放后彻底人间蒸发。
2016年11月,法院向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递交关于立案侦查庄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案的建议函。2017年7月21日,庄某某被刑事拘留,7月28日提请批准逮捕。8月1日,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庄某某。批准逮捕当日,庄某某家人即交付200万执行款,9月1日,又主动将800万执行款转到法院账户。
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就是强化刑事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全市法院将对前期梳理掌握的拒执违法犯罪进行集中打击处理,全面收集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证据材料,确保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质量。同时将依法畅通诉讼渠道,“按照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将拒执罪的追诉由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说。这意味着符合自诉条件的,允许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促进精准、高效地打击拒执罪。
在打击拒执犯罪中,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刑罚的惩罚、教育、预防功能,对犯罪情节严重、刑事追究程序启动后仍然抗拒执行的,坚决依法严惩;对犯罪情节较轻,及时悔悟并积极履行义务的,则依法从轻处理。
工商国土金融税务,有义务的都必须协助法院 记者从会上还获悉,济南将在7月初至8月中旬集中开展执行攻坚活动,活动的重点主要是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转移、藏匿财产长期得不到执行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张爱云表示。
解决执行难,只靠法院一家还不够,需要构建联动网络。例如济南市历城区法院与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达成信息共享、联手查控初步协议。依据协议,历城法院可以借助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对不确定下落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控。也就是先由历城公安分局通过系统协助锁定被执行人位置、查询被执行信息,再由历城法院执行局实施行动,这一做法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这些协作机制,让正在路上开车、入住宾馆的老赖们即刻被发现。
下一步,济南市委政法委将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商、国土、金融、税务等部门要协助法院堵住“人难找”、“物难控”的漏洞。对法院依法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司法建议函等法律文书,任何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协助法院落实好执行措施。
此外,将加强与银行、公安、国土、房管、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链接,不断提高查人找物的能力。建立执行远程指挥系统,提升上下联动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而对于执行工作本身,将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执行人员职权、执行工作流程和执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执行工作监督体系,集中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对执行失范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2017年,济南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7223件,执结38451件,执行到位标的79.7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25.08%和45.02%。今年1-5月,新收执行案件17594件,执结9484件,同比分别上升49.83%和33.69%。深入开展执行攻坚行动,综合运用强制措施,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共依法拘留1439人次,拘传2018人次,将52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立案14人,判处3人。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曝光24378名被执行个人、5052家被执行单位,并限制高消费。(图片据济南法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崔岩
(壹点号 法眼)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