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试点把部分经适房转为共有产权住房

2018-06-29 13:58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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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多措并举,不断进行着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方面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其中推行共有产权住房也步入改革尝试阶段。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段超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案”,建议我市尽快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以便进一步完善我市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昨天,市政协组织协商督办重点提案活动,实地察看了西海岸新区奋进路保障性住房项目、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关于完善我市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及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据悉,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拟在做好政策储备工作后,下半年选定1-2个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推进试点方案实施。同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完善具有青岛特色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建议

  尽快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段超在提案中提到,2014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等6个城市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2014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又联合出台了《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根据这些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保障性质,是由政府引导并给予政策支持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它对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虽然我市不是试点城市,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相关通知,以及六部委联合出台的 《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和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非试点城市也可以开展试点,因此青岛也应尽快开展该项工作。 ”段超表示,从法律法规规定上看,房屋共有产权是法定的物权种类之一,对房屋的产权进行共有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取得产权证的,实行由承购人与政府按份共有政策性商品住房所有权只是共有产权的特殊形式,因此我市开展该项工作有法律依据。

  “近几年来,我市对保障性住房进行了很好的探索,虽未涉及共有产权住房事宜,但基于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共同属性,仍然会为推行共有产权住房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 ”段超表示,共有产权住房除了本有的保障功能外,还可以发挥促进棚户区改造、吸引并留住人才、解决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居住等附加功能,我市也有这些方面的需求。为此,段超建议,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弄清潜在适用对象的数量和其接受程度,为推行该项工作打下事实基础;组织专门人员前往先行先试地市进行调研,汲取其成功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为推行该项工作提供实践基础;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的制度,以地方立法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撑。

  考察

  保障房建设项目成效明显


  昨天,市政协委员先后赴西海岸新区奋进路保障性住房项目、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在奋进路香江和苑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该项目的建设情况。奋进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占地5.99万平方米(约90亩),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520套。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包括804套一室一厅户型,400套二室一厅户型。 ”该项目目前已全部竣工验收,600余户已入住。

  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昆仑山路以东、渭河路以南,由青岛海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瑞源集团、兴华集团、东小庄社区共同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409套,一室一厅户型1746套,一室户型663套。其中人才公寓项目住房全部配备了齐全的家具,并对入住人员实行3年内免除住房租金的相关优惠政策。在辛安公租房项目现场,市政协委员入户走访,参观、了解居民实际住房条件,听取住户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入住体验与意见建议。市民杨阿姨和老伴入住辛安公租房已经4年了,对于小区环境、建筑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都给予了很高评价。

  【现状】

  岛城住房保障体系日趋健全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7.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21.6万套,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超过20%,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得到解决。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呈现出保障体系日趋健全、保障范围不断扩大、配建政策稳步实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的特点,基本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住房保障的区域全覆盖,使更多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得以解决,在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全面启动了包括出台租赁市场发展指导性文件、开展租赁住房建设试点、搭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等措施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关工作,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人才公寓建设和供应,通过房屋产权出售和租赁两种形式,解决各类人才的住房问题,为我市吸聚人才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取得成果的同时,我市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中仍然存在覆盖面不广、供求矛盾突出、周边配套不完善、房源数量相对不足等问题,对新形势下共有产权住房等新模式探索实践还不够,缺乏有效退出机制和监管机制,政策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范围需进一步扩大。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市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实施,人才住房需求将持续增长,现有房源数量与保障需求相比仍存在差距。

  【计划】

  扩大租赁住房供应规模


  下一步,我市有关部门将加快启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配套政策研究工作,落实关于税收、金融、公积金等优惠政策,构建住房租赁政策体系。增加租赁住房房源,积极推进租赁住房集中建设试点工作,落实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促进我市多主体合作的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早日落地。争取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力争被列为国家第二批试点城市,扩大租赁住房供应规模。目前,我市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已率先在全省上线试运行,下一步将对现有系统进行开发升级,升级服务监管平台,实现对租赁住房所有管理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租赁住房管理水平。

  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根据计划,全市将加快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试点,将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房源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充分发挥共有产权住房的保障属性,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发挥良好的补充作用。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拟在今年上半年做好政策储备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出台试点方案。计划今年下半年,选定1-2个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推进试点方案实施。待试点工作成熟后,拟通过配建或选定重要区域集中建设等模式,新建部分共有产权住房,同时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建立。

  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全市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力度;不断完善资格准入制度,扩大资格人群范围。完善保障房后期管理和退出机制,实现被保障家庭的动态循环,满足最急需保障家庭的住房需求。办好住房保障市办实事,加快在建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圆满完成今年市办实事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 (户)的目标任务。除此之外,积极服务我市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实施,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计划新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70万平方米,为我市招才引智作出新的贡献。

  【名词解释】

  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本版撰稿摄影 首席记者 于顺 通讯员 张永友 王淼 见习记者 刘文超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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