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积极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步减少垃圾源头产生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养成定时定点投放习惯
《意见》提出,城市居民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设置投放容器或场所 ;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公共区域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设置投放容器。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低价值可回收物可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单独投放餐厨垃圾,避免混入废餐具、废塑料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摆放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并由专业队伍负责清运暂存。大件垃圾应集中投放至大件垃圾暂存点,实行集中管理。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发挥分类督导员作用,加强对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和指导。
此外,餐厨垃圾管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当与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并登记备案。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养成定时定点投放习惯。优化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探索对现有转运站升级改造,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大件和装修垃圾分类收运,实施电话预约、登门收集服务,逐步建立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机制。
到2020年原生垃圾“零填埋”
按照桶车对应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视觉识别系统,统一分类运输车辆的标识、颜色,便于社会监督实施分类运输。垃圾清运须委托有经营许可的单位,通过专业运输车辆运至密闭式垃圾转运站或专业处置场所 ,不得私自将垃圾偷排或交由未签订协议的第三方处置。不断完善本市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对餐饮单位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全覆盖,强化对餐厨垃圾运输车辆行驶轨迹的监控,确保餐厨垃圾进入规范处理、设施处理。
按照“后端保障前端”的原则,加快建设各类生活垃圾后端处置设施,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确保经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得到分类处理。到2020年,建设完成垃圾焚烧二期、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大件垃圾处理厂、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场所 、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场等垃圾处置设施,力争实现处理能力达到10000吨/日,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89% ,垃圾生化处理率达到11%,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垃圾总体处理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实习生 孙瑜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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