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青岛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今年9月底前,全面实施湖长制,建立起市、区 (市)(包括青岛红岛经济区,下同)、镇 (街道)、村 (社区)四级湖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建立四级湖长体系
根据《方案》,8月底前,区 (市)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区 (市)级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建立区(市)级及以下四级湖长体系,公布区(市)级及以下各级湖长名单;9月底前,镇(街道)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制度。将河流与湖泊的管理保护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通过持续不断努力,使全市湖泊水环境功能全面恢复,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改善,使湖泊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优美空间、展现美丽青岛形象的生动载体。
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
《方案》要求,依法划定湖泊管理范围,严格控制开发利用行为。将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优先保护区,依法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湿地范围,并勘界定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严格控制跨湖泊、穿湖泊、临湖泊建筑物和设施建设,确需建设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要优化工程建设方案,采取科学合理的恢复和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湖泊的不利影响。禁止在湖泊中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根据湖泊保护规划和保护需要,编制湖泊生态保护、渔业、航运、旅游等专项保护规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湖泊水资源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建立健全集约节约用水机制。严格湖泊取水、用水和排水全过程管理,控制取水总量,维持湖泊生态用水和合理水位。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治理任务落实到湖泊汇水范围内各排污单位,加强对湖区周边及入湖河流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内源污染等综合防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湖泊汇水范围内城市管网建设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排污口,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湖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
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
按照水功能区区划确定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湖泊水环境整治,限期完成存在黑臭水体的湖泊和入湖河流整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实施湖泊健康评估,加大对生态环境良好湖泊的严格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调控,进一步提升湖泊生态功能和健康水平。加强湖泊水生生物保护,科学实施 “放鱼养水”工程,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积极有序推进生态恶化湖泊的治理与修复,加快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限期拆除违法筑坝拦汊,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对湖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禁止猎捕、杀害国家和省、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引进具有危害性质的外来动植物。因地制宜推进湖泊生态岸线建设、滨湖绿化带建设、沿湖湿地公园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
严厉打击涉湖泊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健全湖泊、入湖河流所在行政区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湖泊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以及非法排污、养殖、采砂、设障、捕捞、取用水等活动。集中整治湖泊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湖泊动态监管。
另外,通过湖长公告、湖长公示牌、湖长APP、微信公众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2018年9月底前,在湖泊岸边显要位置竖立湖长公示牌,标明湖长职责、湖泊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编辑: 张珍珍]